一把发条式的倔强
打字机不是突然蹦出来的。19世纪初,一堆奇奇怪怪的专利图纸在欧美各国流传。有说要为盲人设计的,有想帮作家省时间的。直到1868年,美国人克里斯托弗·肖尔斯(Christopher Sholes)搞出了第一台实用型的打字机,后来又卖给雷明顿公司——对,就是做枪的那家。谁能想到,枪炮厂居然成了现代办公室的奠基者?这历史有时候比小说还离谱。 早期的打字机你必须用尽全力敲键。生怕把键帽按断,机身是铸铁的,沉得要命,打字的时候整个桌子都在抖。你要是没点力气,还真打不了几页。而且经常卡住,两个键挤在一起,你得用手指去抠开。这就是为什么后来的键盘要设计成现在这种错开的排列,都是为了躲开撞车。你别说,这种物理上的妥协,反而成了今天所有键盘的祖宗。
那些金属的脾气
打字机有个迷人的地方——你永远猜不到它什么时候会发脾气。色带墨迹淡了,你得手动倒转,或者换一条新的。有时候铅字打到一半,卡在滚筒上,你得撬开。最刺激的是用力过猛,把纸带撕裂,或者更惨——整张纸被卷进滚筒里。那简直就是灾难。但正因为它这样执拗,你才会去学习怎么伺候它。你得掌握节奏,力度,甚至连按空格都要有韵律。有点像驯马,你以为你在控制它,其实是它在教你什么叫耐心。 说个冷知识:打字机上的键盘排法(QWERTY)其实是为了降低打字速度。因为最早的打字机如果打太快,键就会卡住,所以故意把常见字母分开,让你慢下来。你说滑稽吗?为了机械的缺陷,人类强行改变了自己的打字习惯,到今天都没改回来。我每次用电脑,都觉得自己在向一台19世纪的打字机致敬。
键盘上的写作革命

为什么还有人不肯放手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