角斗士的武器,也是身体的累赘
每年春天,雄鹿头顶开始冒出一对茸茸的东西。那不是角质,是活组织。温热的。布满血管。我摸过一次马鹿的鹿茸——朋友在鹿场工作——触感像被太阳晒过的天鹅绒,底下却硬邦邦。它疯长,一天能窜两厘米,这个速度在哺乳动物里算奇迹了。但到了秋天,这身奢侈品就成了致命武器。争夺配偶时,角与角撞击的声音,在山谷里回荡,像远古战场。然后冬天一到,角就掉了。干脆利落。怪不得古人觉得鹿能通灵,这种死而复生的循环,谁看了不迷糊?
那些年,人类与鹿的恩怨情仇
我曾在苏格兰高地看到红鹿群在晨雾中奔跑,那种美简直不真实——但当地司机说,它们数量过多,啃食树苗,破坏生态。你看,浪漫和现实总是打架。历史上,鹿皮是硬通货,北美原住民拿它做衣服、搭帐篷。鹿茸更是东方人的执念,新西兰专门养殖马鹿出口,每年割茸,场面血腥。我反对活熊取胆,但对取茸却有点矛盾:它确实可再生,而且不致命。不过这就像割韭菜,鹿痛不痛?没人问过鹿。 欧洲中世纪,猎鹿是贵族的特权。偷猎者会被处死。森林里的鹿群,比底层人命贵。莎士比亚笔下就有隐喻。现在呢?保护区和猎场并行。一些地方把鹿当害兽,定期射杀。另一些地方,比如日本屋久岛,鹿是神使,车祸撞死一只都要鞠躬道歉。
鹿在文化里的千张面孔

鹿角年年落,而人类年年争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