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所以

入职体检乙肝阳性被公司拒录,合理还是歧视?

近年来,入职体检中乙肝阳性被拒绝录用的事件时有发生,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,对于这一现象,我们不禁要问:公司因入职体检乙肝阳性而拒录员工,这种做法是否合理?

我们需要明确的是,乙肝是一种由乙型肝炎病毒引起的传染病,但并不是所有的乙肝患者都会对社会造成威胁,许多乙肝患者通过积极的治疗和生活方式的调整,可以保持病情稳定,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,将乙肝阳性作为拒绝录用的理由,可能会对一些无辜的求职者造成不公平的待遇。

从法律角度来看,我国《就业促进法》明确规定,用人单位不得以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,这意味着,除非工作岗位有特殊要求,否则公司不能以求职者患有乙肝为由拒绝其入职,公司在入职体检中因乙肝阳性而拒录员工,可能涉嫌违法。

我们也要看到,乙肝作为一种传染病,确实存在一定的传播风险,公司在招聘过程中,确实需要对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一定的了解,以确保员工不会对公司和他人造成危害,这种了解应该是基于科学、公正、合理的原则,而不是简单地以乙肝阳性为拒绝录用的理由。

入职体检中因乙肝阳性而拒录员工,这种做法既有合理之处,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,为了保障求职者的权益,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加强对乙肝的认识和了解,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,确保求职者在就业过程中不受歧视和不公平待遇,我们也希望公司能够基于科学、公正、合理的原则,对求职者的健康状况进行了解,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,同时也为求职者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。

分享:
扫描分享到社交APP
上一篇
下一篇

联系我们

在线咨询: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
x

注册

已经有帐号?